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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彈薪-FAQ集

教學彈薪-FAQ集

 
Q1:什麼是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教學彈薪)?

「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以下簡稱「教學彈薪」,是本校為獎勵在教學上表現卓越的專任及專案教師,依據教學成效及貢獻進行差異化支薪的獎勵制度。

Q2:誰可以申請教學彈薪獎勵金?

凡本校在職之專任及專案教師,皆可依規定於每年9月期間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Q3:我可以同時領取其他彈性薪資或獎金嗎?

依據人事室公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師彈性薪資及各項獎勵金重複支給限制表」規定之。如已支領以下本校彈性薪資,不得再重覆支領本項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其他獎勵仍可申請。
(1)已支領研發處「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講座設置辦法」之彈性薪資者。
(2)已支領研發處「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傑出研究獎設置辦法」之彈性薪資者。
(3)已支領產學處「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傑出產學合作獎設置辦法」之彈性薪資者。

Q4:教學彈薪何時開放申請?是否每年都有?

原則上每年開放一次申請,時間為9月1日至9月30日,實際時程以當年度教務處公告為準。

Q5:教學彈薪的申請步驟?

下載當學年度申請表 → 完成填寫→ 親簽或電子簽名 → 掃描成 PDF → Email 回傳承辦人

Q6:教學彈薪的門檻級距及補助金額?

依114年作業規定修訂版本調整,申請者點數排名核發獎勵金,共有三種級距:

•    前20名且總點數 ≥ 20點,每月15,000元
•    前40名且總點數 ≥ 12點,每月10,000元
•    前60名且總點數 ≥ 8點,每月5,000元

獎勵金自核定後按月核發一年。

Q7:請問積點表審核所獲得點數如何得知? 彈性薪資審核結果是否公告?

申請教師於遞件成功後,由教資中心E-mail其申請編號,彈薪點數經相關單位審核彙整後,將公告於彈性薪資網頁並發佈小郵差。申請人於公告網頁查看編號所獲點數,如有疑議可於公告之複閱期間內申請查閱。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名單及資料經提本校彈性薪資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最後獲補助之名單亦公告於彈性薪資網頁。

Q8:如果點數相同會怎麼排序?

若總點數相同,將依加分項目的「參酌順序」排序,優先順序如下:
1.    第五項、當年度通過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之計畫主持人
2.    第三項、教學創新活動表現優良者(高等教育深耕計畫)
3.    第四項、教育部獎補助人才培育計畫主持人

Q9:若通過當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主持人身份是否還有「定額制」獎勵金?

依114年修訂版本起,主持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教師,不再適用「定額制補助」(原補助每月8千元),已納入積點制計算(+8點)。若教師總點數達門檻,仍可獲選為彈薪獎勵對象。

Q10:若我的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獲遴選為「績優計畫」,是否還有額外補助?

有的。獲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獲教育部遴選為「績優計畫」之計畫主持人,由教學資源中心另案上簽核定補助每月1萬元,為期一年,與積點制獎勵並行,不重疊計點。

Q11:我之前已獲得過教學彈薪,今年可以再申請嗎?

只要您完成前一學年度教學彈薪成果績效報告上傳,即可重新提出申請。不設年限次數限制。

Q12:核定通過後獲教學彈薪補助需要提交什麼資料?

須於次一學年度8月31日前,上傳教學成果績效報告(如教案、講義、課程設計、輔導紀錄等)至「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專區平台」,並經審議通過,方得續申請。

Q13:若未完成教學彈薪成果績效報告上傳,會有什麼影響?

未完成上傳或未通過審議者,不得提出次年度申請。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成果績效報告上傳及確認。

Q14:若我離職、退休,教學彈薪是否會持續?

不會。若教師非在職狀態,在核定期間離職或退休,彈性薪資將立即終止。

Q15:留職停薪會影響教學彈薪給薪嗎?

會。留職停薪期間暫停支給;若於同學年度內復職,則自復職日起發放至學年度結束為止。

Q16:借調政府機關是否仍可領教學彈薪?

如經本校同意借調至政府機關(構)並通過彈薪審查會議,則可在借調期間持續支領。

聯絡窗口

對「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有任何問題,歡迎請洽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
許先生(分機1131,email:
eddyhsu12077@ntut.edu.tw)
廖先生(分機1127,email : 
mv224@nt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