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彈薪-FAQ集
教學彈薪-FAQ集
「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以下簡稱「教學彈薪」,是本校為獎勵在教學上表現卓越的專任及專案教師,依據教學成效及貢獻進行差異化支薪的獎勵制度。 |
凡本校在職之專任及專案教師,皆可依規定於每年9月期間向教務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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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每年開放一次申請,時間為9月1日至9月30日,實際時程以當年度教務處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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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當學年度申請表 → 完成填寫→ 親簽或電子簽名 → 掃描成 PDF → Email 回傳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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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教師於遞件成功後,由教資中心E-mail其申請編號,彈薪點數經相關單位審核彙整後,將公告於彈性薪資網頁並發佈小郵差。申請人於公告網頁查看編號所獲點數,如有疑議可於公告之複閱期間內申請查閱。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名單及資料經提本校彈性薪資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最後獲補助之名單亦公告於彈性薪資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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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總點數相同,將依加分項目的「參酌順序」排序,優先順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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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114年修訂版本起,主持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之教師,不再適用「定額制補助」(原補助每月8千元),已納入積點制計算(+8點)。若教師總點數達門檻,仍可獲選為彈薪獎勵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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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獲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獲教育部遴選為「績優計畫」之計畫主持人,由教學資源中心另案上簽核定補助每月1萬元,為期一年,與積點制獎勵並行,不重疊計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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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您完成前一學年度教學彈薪成果績效報告上傳,即可重新提出申請。不設年限次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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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於次一學年度8月31日前,上傳教學成果績效報告(如教案、講義、課程設計、輔導紀錄等)至「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專區平台」,並經審議通過,方得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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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上傳或未通過審議者,不得提出次年度申請。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成果績效報告上傳及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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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若教師非在職狀態,在核定期間離職或退休,彈性薪資將立即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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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留職停薪期間暫停支給;若於同學年度內復職,則自復職日起發放至學年度結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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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經本校同意借調至政府機關(構)並通過彈薪審查會議,則可在借調期間持續支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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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有任何問題,歡迎請洽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
許先生(分機1131,email:eddyhsu12077@ntut.edu.tw)
廖先生(分機1127,email : mv224@nt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