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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積點檢核表

113學年度

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積點檢核表

 

📣 重要公告 📣

113學年度推動之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積點檢核表(執行期間為113年8月至114年7月)已完成更新,

本校專任及專案教師執行之113學年度成果將採計於113學年度教學成效評鑑及114學年度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簡稱教學彈薪)。

其中,配合本校113學年度將施行之教學成效評鑑及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二期推動,
113教學彈薪連動教學成效評鑑將採計重點推動子計畫項目5項(點數上限可達5點),
其餘計畫項目僅採計於114學年度教學彈薪(點數上限可達4點)不納入教學成效評鑑之採計。

歡迎本校教師踴躍參與本校推動之創新教學計畫,請參考以下計畫相關資料,如有興趣或任何疑義,均可向計畫承辦人/窗口詢問,以上說明,謝謝。

【教學彈薪】連動【教學成效評鑑】之重點推動子計畫項目
一、主題式總整課群

⊕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5點)
鼓勵本校各系重新檢視教學目標,在確保領域基礎專業與核心知識完整性的前提下,重塑課程結構,依據各領域主題整合課程內容,規劃適當之真實問題串聯核心知識。

⊕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事先申請並通過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主題式總整課群」計畫,執行並完成以下事項:

  1. 每學期需於期限內完成核銷作業並繳交指定格式之成果報告。
  2. 實質完成方案執行要點與成果評核項目,該課群當學年度需整合大學部不同年級課程達3門並完成開課。
  3. 該學期完成開課且教學評量須達3.5分。
  4. 擔任課群召集人可再額外獲得1點。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基於檢核點A,並完成以下事項:

  1. 課群整合大學部不同年級課程達5門。
  2. 於課群中結合企業資源並導入產業議題。
  3. 該學期完成開課且教學評量須達4分。
  4. 擔任課群召集人可再額外獲得1點。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基於檢核點A,並完成以下事項:

  1. 1.該課群當學年度需整合大學部不同年級課程達3門並完成開課,且系組根據主題課群,已規劃於調整系組課程地圖(需檢附系上課程地圖已加列課群或「系課程委員會」認列紀錄)。
  2. 須與標竿企業合作(營業額達1億以上或知名企業)
  3. 該學期完成開課且教學評量須達4分。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基於檢核點B,並完成以下事項:

  1. 該課群當學年度需整合大學部不同年級課程達5門並完成開課,且系組根據主題課群,已規劃於調整系組課程地圖(需檢附系上課程地圖已加列課群或「系課程委員會」認列紀錄)。
  2. 須與標竿企業合作(營業額達1億以上或知名企業)
  3. 該學期完成開課且教學評量須達4分。

E、採計5點之檢核項目
基於前述檢核點,協助系組根據主題課群實施系課程地圖重整,至少新增二主題式課群,達成課程地圖重整當學年度,其參與教師及系主任皆此項計點。註:此項為主題式課群最高計點,不再與前述計點1~4點重覆計列。

⊕ 計畫聯絡人:黃琬詩 / 分機:1184 / Email:sherryhuang@ntut.edu.tw

二、微學程推動執行

⊕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教學單位主管開設新微學程,擔任微學程聯絡人維持微學程開課穩定性 ,提供學生跨域修讀的畢業管道。

⊕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擔任(滿一學年)微學程之聯絡人,協助微學程課程審核、課程設計,輔導學生修課及修業進路。(若該微學程有多名聯絡人,僅採計一名) 該學年至少25名學生新申請修讀此微學程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基於檢核點A,完成以下任一事項:

  1. 微學程主要聯絡人認列至少一門線上學分課程(2~3學分)為核心課程。(此項積點不重覆計算線上學分之彈薪點數)
  2. 此微學程納入北聯大(北醫、北大、海大)的校際課程,並設立為本校主責之跨校微學程。 該學年至少25名學生新申請修讀此微學程。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配合學校政策,擔任(滿一學年)微學程之聯絡人,新開設微學程,並協助微學程課程審核、課程設計,輔導學生修課及修業進路。(若該微學程有多名聯絡人,僅採計一名) 該學年至少25名學生新申請修讀此微學程。

⊕ 計畫聯絡人:李桐 / 分機:1163 / Email:ankh0118@ntut.edu.tw

三、培育學生關鍵基礎能力

⊕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協同辦理本校高教深耕計畫所列關鍵基礎能力(思辨、社交、美學、中文語表能力、科技與社會、永續發展、資訊安全及納入高教深耕主冊之重要議題)相關課外活動或競賽(不含外語項目)。

⊕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厚植因應未來趨勢的關鍵基礎能力(思辨、社交、美學、中文語表能力、科技與社會、永續發展、資訊安全及納入高教深耕主冊之重要議題)計畫」,並完成以下任一成果:

  1. 須繳交活動計畫書或成果報告予教資中心,以確認辦理項目符合推動計畫之核心理念。此外,單一學期須辦理至少1場「校內」相關課外活動或競賽,並需提供該活動滿意度調查,滿意度需達80%,另需提供問卷填答人數及參與學生總人數,填答人數需佔參與學生總人數的70%以上。
  2. 統籌第二期高深計畫國文面向相關事項(如國文數位教材、聽說讀寫評量尺規與題庫等),需繳交規劃說明或相關成果。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厚植因應未來趨勢的關鍵基礎能力(思辨、社交、美學、科技與社會、永續發展、資訊安全及納入高教深耕主冊之重要議題)」計畫,並完成以下成果:

  1. 須繳交活動計畫書或成果報告予教資中心,以確認辦理項目符合推動計畫之核心理念。
  2. 單一學期需辦理至少1場「跨校」課外活動或競賽,且他校教職員工生參與比率需占活動總人數1/3以上。

⊕ 計畫聯絡人:鄭友維 / 分機:1142 / Email:steven1206@ntut.edu.tw

四、MOOCs課程推動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5點)
教師製作影音教材及設計教學互動策略,以MOOCs模式發佈至公開平台,提供校內外人士應用。

⊕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3點事項:(僅認定首次發佈之課程)

  1. 課程註冊人數至少達100人。
  2. 教師授課時數至少30分鐘;實施週數至少1週。
  3. 提供課程整體學習歷程相關資料,包括:課程網址、學員成績分佈資料、影片瀏覽人數/次數、 使用行動載具瀏覽影片次數、作業繳交及討論次數。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3點事項:(僅認定首次發佈之課程)

  1. 課程註冊人數至少達125人。
  2. 教師授課時數至少1.5小時;實施週數至少1週。
  3. 提供課程整體學習歷程相關資料,包括:課程網址、學員成績分佈資料、影片瀏覽人數/次數、 使用行動載具瀏覽影片次數、作業繳交及討論次數。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3點事項:(僅認定首次發佈之課程)

  1. 課程註冊人數至少達150人。
  2. 教師授課時數至少2小時;實施週數至少4週。
  3. 提供課程整體學習歷程相關資料,包括:課程網址、學員成績分佈資料、影片瀏覽人數/次數、 使用行動載具瀏覽影片次數、作業繳交及討論次數。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3點事項:(僅認定首次發佈之課程)

  1. 課程註冊人數至少達200人。
  2. 教師授課時數至少3小時;實施週數至少4週。
  3. 提供課程整體學習歷程相關資料,包括:課程網址、學員成績分佈資料、影片瀏覽人數/次數、 使用行動載具瀏覽影片次數、作業繳交及討論次數。

E、採計5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2點事項:(僅認定首次發佈之課程)

  1. 完成檢核點C或D
  2. 以發佈之MOOC課程學習歷程為主題,申請當年度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 計畫聯絡人:孫吉成 / 分機:1195 / Email:baiter@ntut.edu.tw

五、創新創業種子師資培訓

⊕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5點)
參加國內外標竿學校/機構辦理之創新創業種子師資培訓活動後,協助推動本校創新創業教育,傳授與分享創新創業知能,提升教師創新創業領域學習,於校內外產生良好推廣成效。

⊕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須全程參與大專校院或創創指標機構所辦理之創新創業種子師資培訓活動,並檢附出席資料佐證,如研習證明。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須完成檢核點A,獲邀參與校內、外創新創業相關師資培訓營或教師工作坊,擔任分享者或主持人。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須完成檢核點B,並將創新創業教育教學理念融入於自身教學課程中(需提出教學內容、教材等運用舉證),且該課程學期教學評量分數達4.0以上。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須完成以下3點事項:

  1. 受聘為本校希望園丁創創種子教師,協助推廣本校創創教育。
  2. 全程參與國外標竿學校或創創指標機構,辦理之創新創業種子師資培訓營並檢附出席資料佐證。
  3. 協助校內辦理創新創業種子師資培訓營等相關活動,擔任分享者或主持人。

E、採計5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須完成以下3點事項:

  1. 受聘為本校希望園丁創創種子教師,協助推廣本校創創教育。
  2. 全程參與國外標竿學校或創創指標機構,辦理之創新創業種子師資培訓營並檢附出席資料佐證。
  3. 將國外標竿學校所學之創創知能,於校內開設創新創業課程,且該課程學期教學評量分數達4.0以上。
    ※如希望園丁續開課程,非新開設之課程,則點數認列為3點。

⊕ 計畫聯絡人:許峻瑋 / 分機:1131 / Email:eddyhsu12077@ntut.edu.tw

🚩 教學彈薪項目(不列入教學成效評鑑計算🚩
01. 教師研發成果轉化教材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教師將實務研究成果轉化成教材並納入教學課程,協助相關標竿企業育才。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事先申請並通過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實務研究導入教材」計畫,執行並完成以下事項:

  1. 完成A類教材1件(含)以上、或B類教材1件(含)以上,並於期限內完成計畫相關核銷與成果繳交。
  2. 此為113學年度推廣項目,參與此計畫且”未選擇”補助其業務費或教材錄製費者,始獲得此點。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事先申請並通過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實務研究導入教材」計畫,執行並完成以下事項:

  1. 完成A類教材2件(含)以上、或A+類教材1件(含)以上、或B類教材3件(含)以上、或A類加B類合計3件之教材數,並於期限內完成計畫相關核銷與成果繳交。
  2. 此為113學年度推廣項目,參與此計畫且”未選擇”補助其業務費或教材錄製費者,始獲得此點

⊕ 計畫聯絡人:黃琬詩 / 分機:1184 / Email:sherryhuang@ntut.edu.tw

02. 全國技能競賽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發揮技職專長,參與「國際性」技能相關競賽活動並獲佳績,足為本校專業職能之偕模。

⊕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教師與學生共同組隊,參與國際性(3國以上參與者)技藝能相關競賽活動,榮獲佳作以上成績,教師需為共同參賽者,非指導者,且未取得研發處「師生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活動」補助。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教師個人代表本校或本國參與國際性(3國以上參與者)技藝能相關競賽活動,榮獲佳作以上成績,且未取得研發處「師生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活動」補助。

⊕ 計畫聯絡人:陳怡婷 / 分機:1166 / Email:ykuf55@ntut.edu.tw

03. 線上數位課程學分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教師選定優質線上課程平臺之課程,透過審查機制,將之認列為畢業學分認列,並鼓勵學生自主修習。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事項:

  1. 參與教學單位成立之線上數位學分課程審查小組相關工作。擔任審查召集人(審查及通過1~2門課)及審查成員(不限審查及通過課程數)之教師均可獲彈薪點數。
  2. 此彈薪認定以每學期計,其審核之課程需為首次通過之課程。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事項:

  1. 參與教學單位成立之線上數位學分課程審查小組相關工作。擔任審查召集人之教師審查及通過3門課以上。
  2. 此彈薪認定以每學期計,其審核之課程需為首次通過之課程。

註:詳細內容請見計畫網站(點我去網站

⊕計畫聯絡人:李桐 / 分機:1163 / Email:ankh0118@ntut.edu.tw

04. 女性科研人才培育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1點)
為提升校內特色發展需求,並符合教育部人才培育之目標,教資中心鼓勵參與本中心所推動「創新教學」、「教學實踐」計畫之教師,將STEM女性科研人才培育相關機制(包括教材教法、評量模式等方面)納入教學計畫中。旨在鼓勵本校女性學生修習STEM課程並提升她們的學習成效同時,提升本校STEM教育水平並取得突破。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創新教學」、「教學實踐」計畫,並提供相關課程成果書面資料佐證、完成結案報告並符合結案規範的教師,將獲得1點。

⊕計畫聯絡人:梁育嘉 /分機:1182 / Email: yuchia@ntut.edu.tw

05. 英語授課師資培訓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為落實教師增能,提升全英語授課課程品質,鼓勵教師全程參與並完成由本校辦理或與海外名校共同/合作辦理之線上/移地英語授課及ESP師資培訓課程,以培育種子教師。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項目:

  1. 參加專業課程英語授課研習、相關主題分享會、任何教師專業課程英語教學技巧增能相關活動等一次(單場次),並檢附出席資料佐證。
  2. 參與校內、校外、海外10小時以上專業課程英語授課及ESP工作坊並取得研習證書者。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完成檢核點A項目外,另需完成其他經本校雙語中心認可之30小時以上專業課程英語教學線上或國內外實體培訓課程並取得證書。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完成檢核點A項目外,另需完成本校推動之海外英語授課及ESP教師培訓課程並取得證書、分享培訓經驗。

⊕計畫聯絡人:翁子宜 / 分機:1164/ Email:unaw@ntut.edu.tw

06. 英語授課教學經驗共享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全英語授課成果傑出,並分享交流授課經驗,於校內外產生良好推廣成效。本項特別鼓勵以全英語授課之教師參與。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項目:

  1. 每學年以本校名義擔任講者於校內外公開分享英語授課教學經驗或教學法2次(含)以上(參與人數需在10人以上)。
  2. 提供教學經驗分享會相關成果資料(含議程表、參與人數與照片等)。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完成檢核點A項目外,規劃校內、校外或海外專業英語授課課程或ESP研習工作坊,至少3小時參與達30人次(含)以上,並提供相關佐證及成果資料。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完成檢核點A、B項目外,規劃並主授校內、校外或海外專業英語授課課程或ESP研習工作坊,至少8小時、參與達30人次(含)以上,並提供相關佐證及成果資料。

⊕計畫聯絡人:翁子宜 / 分機:1164/ Email:unaw@ntut.edu.tw

07. 專業英語教學共進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本校為推動專業英文(ESP)課程,鼓勵本校專任(案)教師組成專業英語課程教師社群,以切磋教學經驗、以改進教材教法及研發創新教材,特訂定本補助計畫。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須事先申請參與此計畫,並擇一教師社群類別完成所有執行項目及繳交完整成果資料。

⊕計畫聯絡人:林致佳 / 分機:1170 / Email:rcclin@ntut.edu.tw

08. 開設校級專業通識課程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專業系所教師開設具備專業的校級通識課程,厚植學生基礎能力,並促進跨學科整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配合教資中心開設校院級專業通識課程(開課單位需為通識中心),該課程學期教學評量分數達3.5以上。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須完成檢核點A,並滿足下列條件:
1、該課程學期教學評量分數達4.0以上。
2、課程融入當代議題討論與教學(如性別平等、勞動權益、智慧財產、公民行動、創新科技、環境教育及納入高教深耕主冊之重要議題等),課程主體不以上述內容為限。
申請本項積點教師須於開放檢核期間繳交授課相關證明。

⊕計畫聯絡人:鄭友維 / 分機:1142 / Email: steven1206@ntut.edu.tw

09. 推動通識博雅教育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協同辦理本校通識活動或開設關鍵基礎能力通識課程。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需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1. 本校教師協助通識中心辦理之活動或競賽,包括但不限於擔任講座講者、比賽評審等。
  2. 通識中心專任老師開設一門以高教深耕計畫所列關鍵基礎能力(SDGs、科技與社會、資訊安全、兩性關係、女性科研及納入高教深耕主冊之重要議題)為主題之通識課程,且該課程學期教學評量分數達3.5以上,並提供相關教材佐證。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需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1. 本校教師協助通識中心辦理之活動或競賽,包括但不限於擔任講座講者、比賽評審等。該學期累積達3場以上。
  2. 通識中心專任老師開設一門以高教深耕計畫所列關鍵基礎能力(SDGs、科技與社會、資訊安全、兩性關係、女性科研及納入高教深耕主冊之重要議題)為主題之通識課程,且該課程學期教學評量分數達4.0以上,並提供相關教材佐證。

⊕計畫聯絡人:鄭友維 / 分機:1142 / Email: steven1206@ntut.edu.tw

10. AR/VR教材共構與應用(團隊型)

⊕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鼓勵教師以團隊模式,開發具互動特性之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 AR)或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 VR)自製教材,以此強化各領域教師的教學能量,促進系所發展運用數位科技培育專業知能,務實對接業界實作場域及相關技術。

⊕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AR/VR教材共構與應用」計畫,本項積點採以下成果,需完成以下3點事項:

  1. 提供AR/VR教材完整檔案、教材設計說明、 操作文件及影音,由教資中心上傳至網路平台及導入實體應用空間,開放下載
  2. 配合教資中心辦理之「計畫成果分享」活動,進行經驗分享及成果展示。
  3. 團隊至少1人將教材導入教學。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AR/VR教材共構與應用」計畫,本項積點採以下成果,需完成以下4點事項:

  1. 提供AR/VR教材完整檔案、教材設計說明、 操作文件及影音,由教資中心上傳至網路平台及導入實體應用空間,開放下載
  2. 配合教資中心辦理之「計畫成果分享」活動,進行經驗分享及成果展示。
  3. 將AR/VR教材導入課堂教學,並開放當週課程,程供教師參與觀課。
  4. 承3,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以上,且學習滿意度達80%,及教學評量達4分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AR/VR教材共構與應用」計畫,本項積點採以下成果,需完成以下5點事項:

  1. 提供AR/VR教材完整檔案、教材設計說明、操作文件及影音,由教資中心上傳至網路平台及導入實體應用空間,開放下載。
  2. 配合教資中心辦理之「計畫成果分享」活動,進行經驗及成果展示。
  3. 將AR/VR教材導入課堂教學,並開放當週課程,提供教師參與觀課。
  4. 承3,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以上,且學習滿意度達80%,及教學評量達4分。
  5. 教師將本案連結產官學等外部業界資源,開發適合導入課程之AR/VR教材,並闡明教材與產官學單位的連結性與相關效益。

⊕ 計畫聯絡人:梁郁文 / 分機:1145 / Email:ywliang2@ntut.edu.tw

11. AR/VR教材導入與應用(個人型)【NEW】

⊕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鼓勵教師以個人模式,將具互動性之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 AR)或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 VR)既有教材導入課程,以此強化各領域教師的教學能量,促進系所運用數位科技培育專業知能,務實對接業界實作場域及相關技術。

⊕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AR/VR教材導入與應用」計畫,本項積點採以下成果,須完成以下4點事項:

  1. 繳交成果報告,內容須完整且具體。
  2. 課程問卷滿意度達80%以上。
  3. 教學評量分數達4分。
  4. 將AR/VR教材導入課堂教學,並開放當週課程提供教師參與觀課。

⊕ 計畫聯絡人:梁郁文 / 分機:1145 / Email:ywliang2@ntut.edu.tw

12. 遊戲式學習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推動教師以現成的遊戲導入教學,促進各領域教師善用遊戲機制活化教學內容,讓學生在遊戲情境中增強學習動機及問題解決能力,同時提升學習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遊戲式學習」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2次。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且教學評量達4分。
  4.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遊戲式學習」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2次。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5%,且教學評量達4.2分。
  4.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計畫聯絡人:孫吉成 / 分機:1195 / Email:baiter@ntut.edu.tw

13. 「說/觀/議課」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教師開放教室,與各領域教師進行說-觀-議課,共同設計教學優化策略,提高課堂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說-觀-議課」計畫。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開放觀課教師」需完成下列4點事項:

  1. 於學期間至少開放1門課程(至少4節課)開放觀課 。
  2. 參與觀課教師須達2人,完成心得回饋表。
  3. 需與至少2位教師完成議課,完成議課紀錄表。
  4. 完成結案報告及符合結案規範。

「參與觀課教師」需完成下列3點事項:

  1. 參與至少2門不同教師開放的課程 (節數不限),於觀課後,填寫 觀課紀錄表。
  2. 與至少2門課之授課教師進行議課,並完成議課心得。
  3. 完成結案報告及符合結案報告規範。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開放觀課教師」需完成下列4點事項:

  1. 於學期間至少開放2門課程(至少各4節課)開放觀課 。
  2. 每門課參與觀課教師各須達2人,完成心得回饋表。
  3. 每門課各需與至少2位教師完成議課,完成議課紀錄表。
  4. 完成結案報告及符合結案規範。

※如教師以「開放觀課教師」身分完成1門課程開放,並以「參與觀課教師」身分完成2門課程觀看與議課,則循檢核點A之說明,依個別身分進行完成事項檢核,並個別給予點數1點、合計2點。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教師需以「開放觀課教師」與「參與觀課教師」兩種身分完下列7點事項:

  1.  於學期間至少開放1門課程(至少4節課)開放觀課 。
  2.  參與觀課教師須達2人,完成心得回饋表。
  3.  需與至少2位教師完成議課,完成議課紀錄表。
  4.  完成「開課教師」結案報告及符合結案規範。
  5. 參與至少2門不同教師開放的課程 (節數不限),於觀課後,填寫 觀課紀錄表。
  6.  與至少2門課之授課教師進行議課,並完成議課心得。
  7.  完成「觀課教師」結案報告及符合結案報告規範。

⊕計畫聯絡人:梁郁文 / 分機:1145 / Email:ywliang2@ntut.edu.tw

14. 開放式教科書(Open Textbook)導入課堂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本計畫欲推動OTB融入課程應用,以擴充教學與學習資源,使教師了解OTB使用規範,並依據教學經驗與學習需求,尋找適合OTB導入課堂教學。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開放式教科書(Open Textbook)導入課堂」計畫,本項積點採以下成果,兩項目僅需擇一完成

項目一:需完成以下3點事項 :

  1. 至少將1本OTB導入課程教學,導入週數至少6週。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80%以上,且滿意度達80%以上。
  3. 教學評量分數達4分以上。

項目二:依據OTB內容錄製「核心知識」影音教材之總時數達1小時,且影音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開放式教科書(Open Textbook)導入課堂」計畫,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項目一或同時完成項目二。

項目一:需完成以下3點事項 :

  1. 至少將1本OTB導入課程教學,導入週數至少6週。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80%以上,且滿意度達85%以上。
  3. 教學評量分數達4.2分以上

項目二、依據OTB內容錄製「核心知識」影音教材之總時數達1小時,影音內容須符合結案需求。同時將錄製影音教材導入本學期課程,並提供學生觀看連結,且完成學生學習回饋問卷調查,滿意度、填答率達修課人數皆80%以上,教學評量分數達4分以上。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開放式教科書(Open Textbook)導入課堂」計畫,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兩項目。

項目一、至少將1本OTB導入課程教學,導入週數至少6週。

項目二、依據OTB內容錄製「核心知識」影音教材之總時數達1小時,影音內容須符合結案需求。
同時將錄製影音教材導入本學期課程,並提供學生觀看連結,且完成學生學習回饋問卷調查,滿意度、填答率達修課人數皆80%以上,教學評量分數達4分以上。

註:內容規範詳見計畫網站(點我去網站

⊕ 計畫聯絡人:葉又甄 /分機: 1186 / Email:reneeyeh@ntut.edu.tw

15. 翻轉教室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依「課前學習」、 「課堂互動」及「課後反饋」原則進行翻轉式教學設計,有效導入數位學習資源及應用線上平台功能,強化學生自主學習力及同儕互動。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翻轉教室」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3週(6堂課)。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且教學評量達4分。
  4.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翻轉教室」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6週(6堂課)。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5%,且教學評量達4.2分。
  4.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 計畫聯絡人:

孫吉成 / 分機:1195 / Email:baiter@ntut.edu.tw
葉又甄 /分機: 1186 / Email:reneeyeh@ntut.edu.tw

16. 即時反饋系統導入教學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教師導入以行動載具為主的即時反饋系統(IRS),快速了解學生學習反饋,適時調整課程進度與內容,並增進師生互動及教學效能。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即時反饋系統導入教學」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於7堂課程運用IRS與學生進行互動(每堂課至少進行1次互動問答)。
  2. 每題互動問答之學生回饋率平均需達80%(以出席學生數進行計算)。
  3.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4.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
  5.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6. 導入課程之教學評量達4分。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即時反饋系統導入教學」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於10堂課程運用IRS與學生進行互動(每堂課至少進行1次互動問答)。
  2. 每題互動問答之學生回饋率平均需達80%(以出席學生數進行計算)。
  3.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4.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
  5.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6. 導入課程之教學評量達4.2分。

⊕ 計畫聯絡人:孫吉成 / 分機:1195 / Email:baiter@ntut.edu.tw

17. AR/VR創新教學社群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為推動教師將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 AR)或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 VR)元素導入創新教學發展,促進系所運用數位科技培育專業知能,特規劃本社群計畫,鼓勵教師進行教案設計共學活動,並將共學成果導入各領域課程之教學規劃,建立教學能量正向循環發展機制。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AR/VR創新教學社群」計畫,且完成以下6點事項:

  1. 參與教資中心期初與期末會議。
  2. 每學期至少參與社群活動2次,並於活動後繳交紀錄表。
  3. 完成導入AR/VR教材軟體之教案設計1份,並導入課程實踐。
  4. 學生滿意度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80%以上。
  5.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且教學評量達4分。
  6. 教案設計與成果報告完整、具體,並經過期初/末聚會交流分享。

⊕ 計畫聯絡人:梁郁文 / 分機:1145 / Email:ywliang2@ntut.edu.tw

18. 探究式教學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推動教師有效應用「引導探問」、「促進探查」及「總結回饋」等探究三部曲,引導學生主動去探尋問題,並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使學生從知識的接受者,轉變為主動的探究者。以擴展課堂教學效能,同時激發學生探索知識的好奇心、批判思考,及實務問題解決能力。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探究式教學」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2週。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且教學評量達4分。
  4.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探究式教學」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2週。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5%,且教學評量達4.2分。
  4.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 計畫聯絡人:梁郁文 / 分機:1145 / Email:ywliang2@ntut.edu.tw

19. 混成實作課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鼓勵實作課程教師,藉由的混成學習(Blended Learning)模式,即結合「數位」(如觀看影音教材)及「實體」(如實作演練)的教學情境,將兩者的教學優勢最大化,提升實作課課(如實驗、體育)之學習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混成遠距實作課計畫」並完成相對應的事項,以下分述之: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3週。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且教學評量達4分。
  4.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5. 如有自製影音,須符合計畫辦法規定之自製影音規範。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混成遠距實作課計畫」並完成相對應的事項,以下分述之: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3週。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5%,且教學評量達4.2分。
  4.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5. 如有自製影音,須符合計畫辦法規定之自製影音規範。

註2:內容規範詳見計畫網站(點我去網站

⊕ 計畫聯絡人:梁郁文 / 分機:1145 / Email:ywliang2@ntut.edu.tw

20. 主題研習模組課程-基礎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鼓勵教師參與系統性與主題化的模組課程,認識創新教學趨勢,加深加廣教學知能。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主題研習模組課程」,且為非首次申請者,並完成相對應事項,以下分述之:

  1. 實質完成修課要點,並如期繳交各項作業。
  2. 觀看必修影音及文章(每項影音時數至少75%)。
  3. 發佈研習心得至少150字。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主題研習模組課程」,且為首次申請者,並完成相對應事項,以下分述之:

  1. 實質完成修課要點,並如期繳交各項作業。
  2. 完整觀看必修影音及文章(每項影音時數至少75%)。
  3. 發佈研習心得至少150字。

⊕ 計畫聯絡人:葉又甄 /分機:1186 / Email:reneeyeh@ntut.edu.tw

21. 主題研習模組課程-進階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鼓勵教師參與系統性與主題化的模組課程,設計課程教案與教材,將所學實際導入課堂,體現學用合一,並銜接申請教學實踐研究。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主題研習模組課程」,且為非首次申請者,並完成相對應事項,以下分述之:

  1. 實質完成修課要點,並如期繳交各項作業。
  2. 觀看必修影音及文章(每項影音時數至少75%)。
  3. 發佈研習心得至少150字。
  4. 設計教案並導入課堂至少3週。
  5. 導入課程週次皆須開放觀課。

B、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主題研習模組課程」,且為首次申請者,並完成相對應事項,以下分述之:

  1. 實質完成修課要點,並如期繳交各項作業。
  2. 觀看必修影音及文章(每項影音時數至少75%)。
  3. 發佈研習心得至少150字。
  4. 設計教案並導入課堂至少3週。
  5. 導入課程週次皆須開放觀課。

⊕ 計畫聯絡人:葉又甄 /分機:1186 / Email:reneeyeh@ntut.edu.tw

22. 主題研習模組課程-高階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鼓勵教師在參與研習模組課程後擔任講座分享人,公開分享傳承教學歷程與經驗,綿延創新教學能量。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主題研習模組課程」,並完成相對應事項,以下分述之:

  1. 以研習主題申請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至少1次(需繳交提案證明)
  2. 開設講座或擔任分享人「分享研習主題相關內容」至少6小時。

⊕ 計畫聯絡人:葉又甄 /分機:1186 / Email:reneeyeh@ntut.edu.tw

23. 主題研習模組進階課程-導入課堂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將主題研習模組內容轉化為教學策略,實際導入課堂教學,以驗證模組課程之學習成效,並以此發展本位化的教學教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任一主題研習模組【進階課程】,並完成相對應事項,以下分述: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3週(皆開放觀課)。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
  4. 教學評量達4分。
  5.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教資中心推動之任一主題研習模組【進階課程】,並完成相對應事項,以下分述: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3週(皆開放觀課)。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5%。
  4. 教學評量達4.2分。
  5.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 計畫聯絡人:葉又甄 /分機:1186 / Email:reneeyeh@ntut.edu.tw

24 開放式教科書(Open Textbook)社群共構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促進教師了解OTB使用規範,以OTB展開教科書重構及主題影音教材錄製,並鼓勵教師透過同儕合作機制,進行教學內容設計及共創。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開放式教科書(Open Textbook)社群共構」計畫,本項積點採以下成果,兩項目僅需擇一完成。

項目一:

  1. 引用現有2-3本OTB內容重構1本教科書,並發佈於線上公開平臺。
  2.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項目二:引用至少2本OTB內容,並錄製總時數4小時之「核心知識」影音教材,且影音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 計畫聯絡人:葉又甄 /分機: 1186 / Email:reneeyeh@ntut.edu.tw

25. 混成式遠距教學計畫【NEW】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推動教師以遠距同步互動教學融入數位工具,打造數位資源整合運用、混成式虛實整合及轉換至現實不易企及之場域等具特色之課程設計,支持教師運用數位工具,為學生打造具彈性的本位化學習歷程。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混成式遠距教學」計畫,並完成以下4點事項: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3週,每次2節課。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且教學評量達4分。
  4.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混成式遠距教學」計畫,並完成以下4點事項: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3週,每次2節課。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5%,且教學評量達4分。
  4.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 計畫聯絡人:梁郁文 / 分機:1145 / Email:ywliang2@ntut.edu.tw

26. 逆向設計之任務導向教學【NEW】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有效應用【逆向設計】(Backward Design),即以「以終為始」的課程思維,加上【任務導向】概念及【評量指標】(Rubric)設定,建立以重理解的課程設計(Understanding
by Design, UbD),著重以「理解」為重點的教學歷程,以促進學生能有效掌握課程的核心概念及對知識的真實理解。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逆向設計之任務導向教學」計畫,並完成以下4點事項: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2 次,一次至少 2 週,每週至少 2 節課。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且教學評量達4分。
  4.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逆向設計之任務導向教學」計畫,並完成以下4點事項: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2 次,一次至少 2 週,每週至少 2 節課。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92%,且教學評量達4.6分。
  4.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 計畫聯絡人:孫吉成 / 分機:1195 / Email:baiter@ntut.edu.tw

27. 創新教學成果外部公開分享機制【NEW】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1點)
參與校外創新教學相關學術活動,公開分享創新學相關計畫成果及經驗,有效擴散學校教學能量,並依回饋持續優化教學策略。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下列事項:

  1. 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指定之學術活動,並通過該活動之認定及審訂。
  2. 若當學年度有參與教資中心推動之創新教學計畫,此點可選定納入該計畫之彈薪點數。

⊕ 計畫聯絡人:孫吉成 / 分機:1195 / Email:baiter@ntut.edu.tw

28. 生成式AI工具導入教學【NEW】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教師能藉由生成式 AI 蒐集並彙集相關的教學資源,透過生成式 AI 瞭解與探索新形態的教學應用工具及教學方法,產出更貼近課程的教學資源,優化現有的教學教材。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生成式 AI 工具導入教學」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

  1. 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3週(6節課)。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0%,且教學評量達4分。
  4.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生成式 AI 工具導入教學」計畫,並完成以下事項 :

  1. 實質完成計畫設定之執行要點,並至少導入3週(6節課)。
  2. 學生學習回饋問卷填答率達修課人數之80%。
  3. 學習回饋問卷之計畫成效達成率達85%,且教學評量達4分。
  4. 如期繳交結案報告,且內容符合結案需求。

⊕ 計畫聯絡人:葉又甄 /分機: 1186 / Email:reneeyeh@ntut.edu.tw

29. 教學實踐研究先導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教師探究教育現場課程設計、教材教法等問題,並主動採取適當的研究方法與評量工具檢證成效之歷程,具強化教學之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以當年度有提出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者。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完成檢核點A項目外,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年度教資中心推動校內教學實踐研究先導計畫,並完成以下三項成果:

  1. 依校內審查結果為第二級者。
  2. 計畫主持人須於執行期程內依規定辦理經費結報且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
  3. 依規定完成參與工作坊場次並完成成果發表。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完成檢核點A項目外,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年度教資中心推動校內教學實踐研究先導計畫,並完成以下三項成果:

  1. 依校內審查結果為第一級者。
  2. 計畫主持人須於執行期程內依規定辦理經費結報或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
  3. 依規定完成參與工作坊場次並完成成果發表。

⊕計畫聯絡人:楊小慧 / 分機:1189 / Email:claire0625@ntut.edu.tw

30. 教學實踐研究教師社群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參與教學實踐研究為主題之教師社群,藉以增進教師專業成長知能,促進教師跨域交流,社群召集人應鼓勵社群教師踴躍提出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並提供優質的計畫申請案例作為校內推廣之參考。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教學實踐研究區域基地之跨校教師社群】(限參與北區基地-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中區基地-靜宜大學、南區基地-國立中山大學、東區基地-國立宜蘭大學),且至少出席兩場社群交流活動。應完成下列成果二擇一:

  1. 進行中社群請檢附活動紀錄表至少2份。
  2. 已完成結案社群請檢附成果報告書1份。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之項目完成外,且獲選為各區域基地評選之年度績優社群者,請申請教師檢附績優社群相關證明文件。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經由教資中心邀請擔任教學實踐研究種子教師,與新進教師或有意申請計畫教師共組社群(2-4人),並擔任社群召集人,提供計畫申請與執行之諮詢輔導至少3次,須檢附輔導紀錄佐證。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應完成檢核點A或B至少一項,並由社群共構以「教學實踐研究」為主題撰寫計畫申請案例,內容應包含計畫主持人、研究動機與目的(問題意識)、文獻探討、教學規劃與評量設計、研究設計及方法及預期成果,並同意教資中心公開作為申請案例參考。前述計畫書每案僅限申請一次,不得重覆申請,且教資中心針對所提之計畫申請案例將送校外委員審查,經審查「通過者」或「修正後通過者」(需完成修正後),並完成繳交下列成果:

  1. 計畫申請案例(至多25頁含附件)。
  2. 針對所繳交計畫案例進行探討之社群活動紀錄至少3份。
  3. 公開授權同意書。 本項積點計算方式說明,社群召集人及計畫案例之主要作者皆可獲得4點,其餘社群成員皆獲得1點。

⊕計畫聯絡人:楊小慧 /分機:1189 / Email:claire0625@ntut.edu.tw

31. 以教學實踐研究成果進行學術發表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鼓勵教師投入教學學術研究(SoTL),將所執行之教學實踐研究成果轉化為學術論文發表,以呼應教育部教師多元升等制度之「教學實踐研究」管道。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為計畫主持人將所執行之教學實踐研究成果轉化為專門著作公開發表於【國內外具有正式審查程序研討會】或【公開出版發行之專書】,且集結成冊出版公開發行或於網路公開發行之著作,可獲得1點。

申請人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 申請人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 研討會論文須以全文投稿或採口頭發表,並檢附發表證明(或發表照片);期刊須以全文投稿,不接受僅有【摘要投稿】
  3. 相關著作中於Funding agency或誌謝處需註記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計畫編號) 
  4. 尚未刊登者請提供接受證明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為計畫主持人將所執行之教學實踐研究成果轉化為專門著作公開發表於【國內學術或專業刊物】、【收錄於SCOPUS之國際研討會】具正式審查程序並得公開及利用之電子期刊,或經前開刊物,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且申請人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可獲得2點。

申請人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 申請人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 研討會論文須以全文投稿或採口頭發表,並檢附發表證明(或發表照片);期刊須以全文投稿,不接受僅有【摘要投稿】
  3. 相關著作中於Funding agency或誌謝處需註記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計畫編號) 
  4. 尚未刊登者請提供接受證明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為計畫主持人將所執行之教學實踐研究成果轉化為專門著作或公開發表於【收錄於SCOPUS之國際期刊】或【TSSCI/THCI期刊】具正式審查程序並得公開及利用之電子期刊,或經前開刊物,出具證明將定期發表。且申請人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可獲得3點。

申請人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 申請人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 研討會論文須以全文投稿或採口頭發表,並檢附發表證明(或發表照片);期刊須以全文投稿,不接受僅有【摘要投稿】
  3. 相關著作中於Funding agency或誌謝處需註記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計畫編號) 
  4. 尚未刊登者請提供接受證明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為計畫主持人將所執行之教學實踐研究成果轉化為專門著作公開發表於【SCI/EI/SSCI/A&HCI/SCIE/ABI之國際期刊或資料庫】,且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可獲得4點。

申請人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 申請人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 研討會論文須以全文投稿或採口頭發表,並檢附發表證明(或發表照片);期刊須以全文投稿,不接受僅有【摘要投稿】
  3. 相關著作中於Funding agency或誌謝處需註記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計畫編號) 
  4. 尚未刊登者請提供接受證明

⊕計畫聯絡人:楊小慧 /分機:1189 / Email:claire0625@ntut.edu.tw

32. 開授創新創業專區課程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開設、規劃並辦理教務處創新創業專區課程,並實際授課。包括「希望園丁」教師完成培訓後,於校內開設創新創業相關課程,提升創新創業領域學習,於校內產生良好推廣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創新創業專區」課程,並提供課程成果(學生心得單、問卷調查及課程內容照片),且導入課程之教學評量達3.5分以上。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完成檢核點A項目外,本項積點需指導學生於課程中完成創意提案書4件(含)以上或指導學生於課程中完成打樣商品2件(含)以上,並提供相關佐證,且導入課程之教學評量達4.0分以上。

⊕計畫聯絡人:俞皓 /分機:1187 / Email:yuhao@ntut.edu.tw

33. 參與教育部【大專校院推動創新創業教育計畫】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3點)

指導學生參與教育部「大專校院推動創新創業教育計畫」,落實學校提供學生創業團隊輔導諮詢,實踐校園創業沙盒機制。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成果:
指導學生團隊參與申請教育部「大專校院創業實戰模擬學習」計畫遴選或「創業行動管理」計畫遴選,並檢附相關書面資料佐證為指導教師。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指導學生團隊參與教育部「大專校院創業實戰模擬學習」計畫或「創業行動管理」計畫,學生團隊通過遴選獲得教育部10萬元創業基金之補助,並配合計畫成果展示。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B項目完成外,引薦學生團隊內至少1名本校在學學生於計畫期間完成至少120小時之企業見習,並主動配合教務處教資中心完成相關資料、問卷等成果蒐集。

⊕計畫聯絡人:俞皓 /分機:1187 / Email:yuhao@ntut.edu.tw

34. 指導學生參與「點子成金計畫」或特色商品徵件活動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指導學生團隊參與教資中心「點子成金」計畫或校內相關特色商品徵件活動,指導學生團隊提案、實踐與產出,發展創客教育與STEAM教育內涵,推廣創新創業教育。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成果:
指導學生團隊參與並通過本校教資中心「點子成金」計畫或校內相關特色商品徵件活動申請,並檢附相關書面資料佐證為指導教師。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之項目完成外,指導學生團隊完成實體產出並參與競賽、展覽等,並配合計畫成果展示。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B項目完成外,指導之學生團隊獲得以下任一成果:

  1. 產品獲得專利。
  2. 團隊申請U-START、FITI等政府創新創業相關計畫。
  3. 團隊實際設立公司(由北科在校生擔任公司負責人)。
  4. 其他重要創新創業相關成果。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除檢核點AB項目完成外,指導之學生團隊獲得以下任一成果:

  1. 產品獲得專利技轉。
  2. 團隊申請U-START、FITI等政府創新創業相關計畫通過。
  3. 團隊實際設立公司(由北科在校生擔任公司負責人)且進駐本校育成中心。
  4. 其他具突破性、國際性之創新創業相關成果。

⊕計畫聯絡人:俞皓 /分機: 1187 / Email:yuhao@ntut.edu.tw

35. 推廣創意美學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推廣美學/音樂/文學/木藝等各類藝術展演與活動,打造人文校園,啟發並增進學生人文素養。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主辦校內藝文活動或展演,推廣美學、音樂、文學、木藝、工藝等各類藝術展演活動,並提供以下成果:

  1. 提供活動辦理企劃書。
  2. 活動/展演參與人次。
  3. 活動照片紀錄。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帶領學生辦理校外大型藝文活動或成果展,參訪人次超過百人,如新一代設計展等,並提供以下成果:

  1. 提供活動辦理企劃書、文宣印刷品。
  2. 活動/展演參與人次。
  3. 活動照片紀錄。
  4. 學生展示作品簡介檔案。

⊕計畫聯絡人:廖柏源 / 分機 : 1127 / Email : mv224@ntut.edu.tw

36. 指導學生參與創新創業競賽獲獎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指導學生參加國內外「創新創業」相關競賽,並獲評審獎項,於校內產生良好推廣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成果:
帶領學生國內外創新創業類競賽,擔任團隊指導教師,並檢附相關書面資料佐證。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完成檢核點A項目外,指導之學生團隊獲得以下任一成果:

  1. 帶領學生校際級以上創新創業類競賽,擔任指導教師協助學生團隊得獎,其得獎採計標準依照「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學術性競賽成績優良獎點數計算方式」競賽規模X得獎名次>0.08者(即名次至少佳作以上),並檢附獎狀證明。
  2. 指導學生團隊完成實體產出,並配合計畫成果展示。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完成檢核點A項目外,指導之學生團隊獲得以下任一成果:

  1. 帶領學生參與全國性或國際性創新創業類競賽,擔任指導教師協助學生團隊獲得優勝(第三名)以上獎項。
  2. 產品獲得專利
  3. 團隊申請U-START、FITI等政府創新創業相關計畫
  4. 團隊實際設立公司(由北科在校生擔任公司負責人)
  5. 其他重要創新創業相關成果新創業相關成果。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完成檢核點A項目外,指導之學生團隊獲得以下任一成果:

  1. 產品獲得專利技轉
  2. 團隊申請U-START、FITI等政府創新創業相關計畫通過
  3. 團隊實際設立公司(由北科在校生擔任公司負責人)且進駐本校育成中心
  4. 其他具突破性、國際性之創新創業相關成果

⊕計畫聯絡人:廖柏源 / 分機 :1127 / Email : mv224@ntut.edu.tw

⊕計畫附件:附件5_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學術性競賽成績優良獎助辦法摘要

37. 苗圃計畫-跨領域教師培訓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4點)

鼓勵本校教師跨域參與設計思考工作坊,並在專業課程中,融入設計思考模式,結合產業真實議題,雙師共授跨領域課程。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參與該年度本校或他校辦理設計思考-初階或進階種子教師工作坊,並參與苗圃教師社群者。
※參與他校辦理之苗圃工作坊者須提供相關研習證明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需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

  1. 除檢核點A之項目完成外,參與苗圃種子教師帶領工作坊者(如辦理人才培育工作坊)。
  2. 擔任苗圃計畫儲備教練,並出席苗圃計畫相關活動(如審查會議、交流會)者。
  3. 開設跨領域雙師授課課程者,並授課科目教學評量分數大於4.0者。
  4. 擔任苗圃計畫授證教練並開發苗圃進階授課教材者。

C、採計3點之檢核項目
需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

  1. 該年度完成儲備教練之培訓,並協助辦理工作坊者。
  2. 完成檢核點B第4項者,並以該教材辦理校內或校外進階工作坊至少1場。

D、採計4點之檢核項目
完成儲備教練之培訓,並協助辦理工作坊3場(含)以上者。

⊕計畫聯絡人:待補/分機:待補/email:待補

38. 輔導弱勢學生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2點)

輔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者、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中突發緊急危難等類學生於校內產生良好推廣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成果:

  1. 輔導1名弱勢學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者、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中突發緊急危難等)並提供輔導紀錄。
  2. 每學年度至少有8次輔導事實(紀錄請使用附件以記錄輔導事實)。
  3. 申請人須檢附該弱勢生之身分相關資料。

B、採計2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完成以下成果:

  1. 基於檢核點A之輔導紀錄,且於學期末繳交輔導紀錄至教資中心。
  2. 輔導5名弱勢學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者、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中突發緊急危難等)並獲琢玉計畫獎助學金。
  3. 其他未盡事宜依審核人衡量決定或解釋之。

⊕計畫聯絡人:吳柏諺 /分機:1108 / Email: wboy@ntut.edu.tw

⊕計畫附件:附件7_輔導紀錄表

39.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共學輔導試辦方案

⊕執行內容(點數採計上限:1點)

為針對學習困難有協助需求之學生,提供課業方面共同學習輔導措施,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特邀請該科授課教師命題測驗,檢測學生之輔導成效。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本項積點需參與當學年度教資中心推動之「共學輔導試辦方案」,並完成受輔生前、後測評量命題。

⊕計畫聯絡人:吳柏諺 /分機:1108 / Email: wboy@ntut.edu.tw

⊕計畫附件:附件 9_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共學輔導試辦方案

40. 創新教學計畫加碼機制(適用於10~12、14~19、23、25~28項之計畫

⊕執行內容

為鼓勵教師參與各類創新教學計畫、參與教學主題研習及申請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 特以點數加碼機制,以提升參與率,帶動校園創新教學風氣。

⊕各採計點數之檢核項目:
A、採計1點之檢核項目

  1. 凡111-1、111-2、112-1、112-2入校服務之教師,如以教學薪傳計畫成果報告附件5之內容規劃或說觀議課計畫結案報告,參加「10~12、14~19、23、25~28項」之計畫,且執行符合計畫規範者,在獲取原設定之彈薪點數外,可再於該子項目加計1點。(參加1項計畫即可加計1點,參加2項計畫即可加計2點,至多加計至3點;若已於先前參加過之計畫,則不再採計)
  2. 本機制所加計之點數,皆各自加計於「09~11、13~15、17~19項」之計畫彈薪項目,不另立為個別彈薪項目。

⊕ 計畫聯絡人:孫吉成 / 分機:1195 / Email:baiter@mail.ntn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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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特殊優秀教學人才彈性薪資」有任何問題,歡迎請洽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
許先生(分機1131,email : 
eddyhsu12077@ntut.edu.tw)
廖先生(分機1127,email : 
mv224@ntut.edu.tw)